发布时间:2023-02-14 16:17:14
建筑物内存在物品的性质、数量以及其结构的疏密、包装和分布状况,将决定火灾荷载及发生火灾时的燃烧速度与放热量,是划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重要依据。
一般可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 Ⅱ级)、严重危险级(Ⅰ级、 Ⅱ级)和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那么这些危险等级不同的场景消防水炮系统如何设计呢?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63:2009规定:对于内部可燃物品较少、可燃性低、火灾热量较低、外部增援和疏散人员较容易的轻危险级场所,以及内部可燃物数量为中等、可燃性也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中危险场所,可采用配置各种类型大空间灭火装置的系统。
对于火灾类别为A类、仓库危险等级为***,货物为堆叠式放置而非货架式放置、货物放置高度不高,且无探测死角及洒水死角的大空间仓库,可考虑采用灭火能力较强的配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系统。
这里的大空间灭火装置包含的比较广泛,自动喷淋系统,大空间智能旋转喷头,大空间智能水炮系统,以及雨淋系统等等,在轻危险等级,中危险等级的场所都可以使用,但是就方便性而言,水炮系统安装施工较为简单。而危险等级较高的场景里面使用大空间智能水炮更为合适,灭火速度快,效***,受到损失小。
而对于消防水炮系统而言,对于不同的危险等级的场景使用型号也有不同;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中,:
1、轻危险等级或者中危险1级场所,单台流量不小于5L/s。
2、中危险2级或净高大于20米场所,单台流量不小于10L/s。
3、重危险等级或者火灾蔓延快的场所,单台流量不小于20L/S。